项目名称:河北省工业区浓海水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性质:新建
政策背景:
2012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制定发展目标为到2015年,我国海水淡化能力达到220万-260万立方米/日,对海岛新增供水量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对沿海缺水地区新增工业供水量的贡献率达到15%以上;海水淡化原材料、装备制造自主创新率达到70%以上;建立较为完善的海水淡化产业链,关键技术、装备、材料的研发和制造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012年国家发改委印发了《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中提出:坚持海水淡化与资源综合利用相结合,以循环经济理念推动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在大力发展海水淡化的同时,要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做好浓海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完善海水淡化产业体系。
行业准入:
我国对“浓海水回收利用”有明确的政策。2011年国家海洋局、科技部、教育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联合发布了《国家“十二五”海洋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十二五”期间,海洋科技发展的重点任务包括:研发高效节能的海水淡化后浓海水制盐并联产钾溴镁锂、重水等化学资源的理论、技术与装备,研究高效吸附材料和提取方法,构建高效联产型海水化学资源利用技术体系并进行产业化示范。
土地利用:
本项目使用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占地项目总用地面积1.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205平方米,目前,项目所在地属于闲置土地,并且用地不涉及征地拆迁事项,无需考虑拆迁补偿方案。根据发展规划,本项目选址位于此地,不仅可以有效利用土地,盘活闲置资产,还可以有效改善周边环境,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因此,该土地的建设利用合法合理。
经济影响:
项目年产1500吨/年氯化钾、10000吨/年精制工业盐和400吨/年溴素,总投资3000万元,投资利润率为16.47%,投资回收期为4.77年,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本项目可为近65人提供就业岗位。充分利用海水淡化副产浓海水进行综合利用,避免浓海水直接排放带来的污染,对海水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起到示范和促进作用。
社会影响:
(1)本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优先发展项目。采用河北工业大学等单位开发的具有我国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领先水平的“沸石离子筛法海水直接提取钾盐及综合利用技术”等先进技术成果,具有海水资源利用率高、产品结构合理、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等优点。产品氯化钾肥属于国内市场紧缺物资,市场广阔
(2)利用海水淡化工程副产的浓海水提取氯化钾、精制工业盐和溴素等海洋化工系列产品,可成为发展循环经济的典范,对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起到示范和促进作用。
(3)本项目可提供65个就业岗位,并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完整版附件请点击下载:河北省工业区浓海水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案例.pdf